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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纷纷追缴、销毁“法轮功”非法出版物

1999-07-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我国各地执法机关近日对有关“法轮功”的书刊、音像资料等进行了追缴和集中销毁。

据了解,天津市出版管理部门近日收缴宣传“法轮功”的书籍22种、73000余册,并端掉一个藏储“法轮功”书籍的黑窝点,打击了销售“法轮功”读物的不法行为。

武汉法轮功总站系全国法轮功书籍、服装、宣传品、徽记的重要集散地之一。市公安部门对最近收到的法轮功练习者主动上缴的有关法轮功的书刊、音像资料等共13万余件进行了集中销毁。这些非法宣传品中,包括非法书籍10万册、音像制品2.7万盘,练功服、横幅布标、李洪志画像等3400件。

7月23日,广州市东山区公安分局黄花派出所民警在省地质局大院发现一辆正在装载书刊的小货车,经盘查,发现车上有一批国家明令禁止的“法轮功”书刊,经过对地质局大院内一家印刷厂的搜查,又发现了大批“法轮功”书刊,以及李洪志画像等。

7月24日,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察大队举行统一行动,对全市各类书店、个体书商摊点展开拉网式检查,以杜绝有关“法轮功”的非法音像、图书出版物销售。此前,这个市的工商部门已查获《转法轮》、《洪吟》等书籍3200多册,《大圆满法》录像带、VCD牒1200多盒、《李洪志在大连讲法》等1万多盒。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邪说歪理被逐渐揭露后,不少地方的“法轮功”练习者转变认识,表示要坚决脱离法轮功组织,不再练习法轮功。许多人还主动交出了有关的非法宣传资料。汉阳区永丰乡53岁的周芙蓉,过去沉醉于法轮大法,看了有关报道并经教育后,将自己的手抄的《转法轮》主动上交。洪山区青菱练功点负责人王巧珍,看到有关报道当晚,就写下保证书,连同练功用的书籍和音像资料一起送到派出所。第二天一大早,她提上收音机,到原来的练功点上宣传中央精神,动员原练习者不再练习法轮功。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局长龚存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法轮功”问题应引起人们的高度警觉,对于新闻出版工作者来说,除了破除歪理邪说,还应严厉收缴有关传播“法轮功”的非法出版物,多出提倡科学、反对迷信的好书和好的音像制品。

天津市新闻出版管理局书报刊市场处处长马杰表示:为了进一步打击和杜绝类似“法轮功”宣扬封建迷信读物的出版,市新闻出版管理局决定近期加快查处传播“法轮功”的案件,加大对“法轮功”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从出版、印制、销售等关键环节,加强市场管理;同时,还要多出版好书,为群众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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